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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3-10-18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 

机关各部门、各二级单位:

根据《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信息化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〔2013〕2号)和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师厅函〔2013〕10号)精神及市教委相关要求,我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已部署展开。现将做好我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:

一、采集对象。按照要求,我校采集教师岗位、其他专业技术岗位、管理岗位的教职工,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(不含离退休教职工、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)。

二、采集方法。每个教职工填写基础信息采集表(可在“高校教职工信息采集模板”中填写),严格按照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和基础代码表要求,规范填报信息(表格附后)。各单位指定专人将本单位教职工采集表信息统一汇总录入EXCEL采集模板,形成本单位的教职工EXCEL数据文件,并通过模板附带的校验功能进行校验,保证所有数据没有错误,之后通过模板中的“打印”功能打印出每个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(1人1张表),交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。学校人事处负责审验全部信息项,确保信息内容真实无误。

三、时间安排。10月30日前各单位完成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数据采集、审核,并将EXCEL采集模板和教职工签字后的基础信息采集表报送学校人事处。

四、相关要求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协调配合,周密安排,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。数据采集时严格遵循录入、审核、报送的流程,做到“谁填报谁负责、谁审核谁负责”,确保责任到人,保障数据的质量和安全。

技术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,电话:80796837、80799057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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